工信部决定开展中德智能制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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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德合作行动计划》,深化“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的战略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于2017年组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推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迈上新台阶。
为全面落实《中德合作行动计划》,深化“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的战略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于2017年组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推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迈上新台阶。
本次试点示范工作将围绕产业、标准化、人才培养、示范园区等重点合作方向,开展中德智能制造和生产流程网络合作试点示范,选择一批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促进中德相互学习和技术创新,探索形成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新模式,务实推进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同时,支持中德企业、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在添加剂制造、机器人、智能传感器、太阳能光伏、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开展合作,提高两国先进产业的智能制造水平;在精益R&D、流程优化、远程监控操作和维护、能源精细化管理、质量控制和可追溯性、智能工厂建设、安全生产、应急行业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增强两国企业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能力;在网络物理系统(cps)、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两国制造业和互联网的融合。支持两国企业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不断扩大合作范围和规模,实现互利共赢。
但是,本次试点示范工作的项目申请主体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机构,包括中国和德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试点项目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各单位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2016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中所列项目将不参与本次试点示范项目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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